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行政学院关于推广使用“党校姓党”微学习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30 10:23:15  

 

校(院)各直属部门:

    为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强化思想引领和理论武装,校(院)建设、开通了集理论学习、宣传、考核和互动于一体的“党校姓党”微学习平台(微信号:hndx_wx)。为确保微学习平台健康、有序运行,广大党员、干部和学员取得学习实效,现就做好“党校姓党”微学习平台的推广、使用、考核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1.建设“党校姓党”微学习平台,是顺应信息化、网络化时代潮流,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党员教育信息化工作已成为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工作、保持党员先进性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发展对党的建设的影响,做到网络发展到哪里,党的工作就覆盖到哪里”。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党校姓党”微学习平台办出特色、办出品牌、办出影响、办出成效,使其成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校的工作平台、与时俱进的党员教育平台、联系服务党员的互动平台。

    2.建设“党校姓党”微学习平台,是利用新媒体技术创新理论武装工作方式,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的重要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党的理论武装工作,占领思想引领新高地,是新时期巩固壮大主流思想阵地的一项紧迫任务。“党校姓党”微学习平台的开通,充分运用高效、开放、快捷的网络优势,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送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让“微党讯”成为传播党的声音,宣传党的主张的重要手段。既满足广大党员、干部随身、随地、随时学的新需求,有效解决党员、干部普遍存在的“工学矛盾”,又能促进各党支部党员、干部通过微联络,更好地进行联动互通,进一步延长了党建工作的手臂,创新了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了党建工作的牵引力,增强了党建工作实效。

    3.建设“党校姓党”微学习平台,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展示校(院)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党校姓党”微学习平台是承载校园文化建设的新载体,具备丰富的图文功能、良好的互动与分享性、直观快捷的传播效果,在信息发布、文化理念传播、师生共同价值观的塑造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处室(党支部)要切实提高认识,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参与“党校姓党”微学习平台的学习、使用和推广工作。要始终坚持把理论武装放在首位,学好用好推广好微学习平台,共同打造好指尖上的微学习品牌,使其成为校(院)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

    二、准确把握功能定位

    “党校姓党”微学习平台,由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主办。“党校姓党”的命名,体现党校职能,突出党校特质,亮出党校旗帜,发挥党校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党校姓党”微学习平台,是利用互联网与信息通信技术发展成就,采取“互联网+学习”模式的新型学习平台,是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党校“第二课堂”。

    学习内容上,坚持“一个为主”(党章党规、系列讲话),集中收录党章和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十八大以来中央重要会议精神、省党代会精神。辅之以重要时政、国情省情、中心工作、理论动态、党务知识、专家释疑等内容。突出学习内容的政治性、理论性、权威性。

    学习对象上,坚持“三个面向”(面向学员、面向教职工、面向社会),以一个月以上主体班学员、教职工为重点,欢迎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学习者参与,推动全党学习、全民学习。

    学习效果上,集学习、宣传、答题、考评、互动等功能于一体,实现正向激励,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技术要求上,以“简单明了、方便快捷”为核心技术要求,通过专业公司顶层设计和保障,做到上手简单、链接方便、运行安全、保障有力,同时留有拓展余地。坚持内外有别,不泄露学员及教职工身份等信息。

    根据以上功能定位要求,“党校姓党”微学习平台主要建设学习管理(终端)和移动学习(微信界面)两大系统。

    (一)学习管理系统

    学习管理系统为后台服务系统。具有用户管理、学习资源管理、题库管理、答题管理、成绩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

    1.用户。包括一个月以上主体班学员、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社会学习者。其中一个月以上主体班学员和教职工必须参加。主体班学员结业后转为社会学习者。

    2.学习资源。包括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等。

    3.题库。以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省十一次党代会等为主建立题库,初始题库规模1000题,适时更新。题型以单项选择题、判断题为主,多项选择题为辅。题库实行加密存储。

    4.答题。每周一出7道题目,用户点击后,自动出题、自动计时、自动阅卷、自动统计。系统自动公布实时排名和年终排名。

    5.成绩管理。自动按策略计算、统计并发布及户成绩。

   (二)移动学习系统

    移动学习系统为用户直接使用的操作界面,以微信公众号的方式,为用户提供移动学习手段。

    目前,“党校姓党”微学习公众号设置3个固定栏目:

    1.党章党规。下设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方面、规定性文件、湖南省相关法规等子栏目。

    2.系列讲话。下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外交、军事、学习8个子栏目。

    3.微课堂。下设用户注册、专家答疑、理论高地、荣誉榜、一周一答等子栏目。一周一答即每周进行一次答题活动,一次7题。每周一出题,用户可以多次作答,也可以一次作答。

    三、认真组织学习运用和考核

   (一)注册方法

    用户使用微学习平台必须先进行注册,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党校姓党”公众号。

    根据具体提示,主体班学员点击“用户注册”,填写姓名、手机号、班次,提交信息;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点击“教职工认证”,通过手机号与预设账户绑定;社会学习者点击“用户注册”,填写姓名、手机号、职业,提交即可。

    2017年9月4日正式启动学习考核,机关党员、干部9月6日前注册完毕,主体班学员开学第一周内注册完毕。再次使用只需登陆即可,无须再次注册。

   (二)考核措施

    1.校(院)党员、干部的学习和答题情况将分别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和各处室(党支部)的年终考核内容。个人、处室年终总排名获得奖励的,按校(院)举办活动获奖相应加分;各处室(党支部)年度集体答题排名在倒数三名以内且答题正确率低于60%,取消该部门年度文明标兵处室的评选资格;党员、干部连续两周没答题或者连续三周答题正确率低于60%的,由所在党支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党员、干部在年度的答题情况排名倒数五名以内且答题正确率低于60%的,取消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2.主体班学员在校参加微学习平台的学习考核情况列入学员百分制综合考评。得分率在90%以上的记5分, 80%以上的记4分, 70%以上的记3分, 60%以上的记2分, 60%以下的不计分。

    3.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和答题的,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处室主要负责人报分管校(院)领导核实签字,“党校姓党”微学习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不参加考核。   

   (三)奖励设置

    “一周一答”每周7题,答对1题计1分,按总分和答题时长排名,得分相同用时短者排前。设立个人和处室两个奖项。

    1.个人奖励

   (1)校(院)在职党员、干部每周前5名、年终前30名进行奖励。

   (2)校(院)离退休党员、干部每周前3名、年终前20名进行奖励。

   (3)一个月以上主体班学员,每个班结业前取前5名进行奖励。

   (4)所有用户,每周前10名为“一周一答”优胜奖;年度总排名前100名为年度优胜奖。

    2.处室(党支部)集体奖励

   (1)校(院)在职党员、干部以党支部(总支)为单位,取平均分,年终排名前10名者授予“党校姓党”微学习优胜集体。

   (2)校(院)离退休人员以支部为单位,取平均分,年终排名前3名授予“党校姓党”微学习优胜集体。

   (3)获奖名单按不同范围在“党校姓党”微学习平台公布。个人奖品以学习用品为主,机关党委负责采购发放,学员部、离退办等配合。集体奖品以奖状或证书为主。

    四、切实加强微学习平台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党校姓党”微学习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校(院)长严华任组长,副校(院)长张思京任副组长,胡凯波、廖阳生、周丹波、彭立新、曹海燕、刘进刚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机关党委,廖阳生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奇峰任副主任。

    2.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微学习平台的建设管理、组织协调、学习考核等日常工作。成立“党校姓党”微学习平台编辑部,安排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学习平台的内容编辑、审核把关等工作。各处室(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微学习平台的运用和推广,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3.不断完善推动平台建设。逐步丰富完善学习子栏目设置,更新和完善重大学习内容。下半年重点抓好十九大精神学习和知识测试。发布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的宣讲、解读,推荐精选名家讲稿、精选书榜和学术观点。发挥校(院)在教学科研咨询方面的独特优势,结合“教研咨”一体化工作,推动重大理论成果进入学习平台,进一步彰显党校特色。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行政学院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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